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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物流政策盘点

编辑:现代物流报 | 发布时间:2023-07-20 | 访问人数:63762

今年以来,宏观政策与物流政策协同发力,减税、降成本、助企纾困效果不断显现,在提振物流需求的同时改善了物流企业的营商环境。近期发布的6月份多项数据指标显示,不仅仅是快递数据,物流业景气指数、民航运输总周转量、大宗商品指数等多项物流指标均显现回升态势,反映出物流业持续向好、我国经济恢复“脉动”强劲态势。现代物流报特将上半年发布的与物流业相关的政策汇总整理,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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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 民航局印发《危险品货物航空运输临时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危险品货物、临时存放、临时存放场所、存放专用区、存放专用库等基本术语以及各相关方的管理权限和主体责任。


1月10日 民航局印发《航空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指南》,从八大方面明确机场、航空公司等市场主体推动保通保畅工作的主要方向和关键路径,包括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运力调度与保障、提升综合保障能力、完善集疏运体系、优化通关环境、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绿色通道”和“白名单”、做好政策宣贯和舆论引导等。


       1月20日 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规范车辆查验及政策落实相关工作,重点解决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识别问题,进一步细化“新鲜”“深加工”“整车合法”等认定尺度。


       1月30日 商务部办公厅等两部门印发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第一批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推广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第一批典型经验做法,就有关事项通知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学习借鉴有关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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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铁路局、工信部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 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积极鼓励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不断提升铁路运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保障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降低新能源商品汽车物流成本、助力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2月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强调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中国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质量强国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2月8日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统计局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物流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要加强冷链物流统计监测。“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组织一次冷链物流行业调查,全面摸清行业底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在社会物流统计调查制度基础上,开展冷链物流统计试点。


       2月10日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应急物资保障规划》的通知,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五个方面主要任务和六个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其中主要任务包括: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制机制法制、提升应急物资实物储备能力、提高应急物资产能保障能力、强化应急物资调配能力、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建设。


       2月1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202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2月17日人民银行等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强调金融部门要把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服务摆在重要位置,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工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国民经济循环畅通、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交通物流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2月27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规划》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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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重要能源、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加快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经济发展。


       3月14日 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里明确,到2025年,长江干线主要港口铁路进港全覆盖,沿海主要港口铁路进港率达到90%左右,全国主要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达到1400万标箱,年均增长率超过15%;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水路、铁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达到80%,铁水联运高质量发展步入快车道。


       3月16日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关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边(跨)境经济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支持有条件的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面向毗邻国家市场的电子信息、汽车零配件等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展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装备制造、仪器仪表等先进制造业,提升产业集群化、信息化发展水平。


       3月17日 国家发改委等两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和产品设备节能降碳更新改造。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产业园区、城乡建设、公共机构等节能降碳工程。支持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推动重要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积极支持。


       3月22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申报工作,推动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扩面提质,与首批支持城市连线成网、互相促进,分布更加平衡合理。鼓励产业关联度高、货运物流一体化运行需要明显、通道连接紧密的城市依托国家规划确定的城市群跨省联合申报,注重发挥城市各自比较优势、形成综合货运枢纽体系建设合力。


       3月26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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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 市场监管总局就《快递电子运单》和《通用寄递地址编码规则》两项国家标准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快递电子运单》规范了快递电子运单的类别、层数及规格尺寸,推荐快递企业使用一联运单,取消了原行业标准中的三联运单,更好地满足寄递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快递业绿色环保发展需要。


       4月11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从强化贸易促进拓展市场,稳定和扩大重点产品进出口规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对外贸易创新发展,优化外贸发展环境等方面作出工作安排。


       4月13日 中央网信办等五部门印发《2023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 《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4月14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制度》中的《商贸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申报基本情况》,真实、准确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业务规模、仓储能力、运输能力和标准载具应用水平等情况,并提供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区域执法协作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交通运输行业点多、线长、面广,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监管链条长等特点,通过加强政策协同、完善工作机制、深化信息共享、强化协作联动,着力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为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大市场,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4月26日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切实做好网约车聚合平台规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主动定期公开本地网约车平台公司经营许可发放情况。网约车聚合平台及合作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向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传输运营信息数据。要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员和乘客等个人信息泄露、损毁、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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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8日 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显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


       5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铁路运输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办法》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目的为切实解决社会关注、旅客关心的焦点难点问题,公平公正地维护广大旅客以及货物、行李、包裹的托运人、收货人的合法权益。


       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规划等的衔接,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5月1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尽快落实《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水平。严格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审核,规范做好道路运输车辆使用技术管理,严格道路运输车辆退出管理,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服务水平。


       5月2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要求加快推进列入流域及区域规划、符合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控制性调蓄工程和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综合考虑航运、发电、生态等功能。推进水网与航运融合发展,结合流域综合规划,科学论证和有序推进内河航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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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要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动力电池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驾驶体系等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要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优化消费环境,更大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


       6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公布了新一批25个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名单。通知要求要加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运行监测,建立健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重大项目储备库并动态更新。


       6月13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八个方面22项具体任务,包括税费优惠、金融支持、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用地原材料成本、物流成本、资金周转等。


       6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坚持应建尽建、因地制宜、均衡合理,科学规划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与电力、交通等规划一体衔接。结合电动汽车发展趋势,适度超前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总量规模、结构功能、建设空间等方面留有裕度,更好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场景充电需求。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


       6月19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6月25日商务部印发《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年)》, 明 确2023~2025年相关自贸试验区拟自主推进实施164项重点工作,每个自贸试验区的重点工作7~10项,包括重大制度创新、重点发展产业、重要平台建设及重大项目活动等。


       6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5个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出33条试点政策措施和风险防控举措,将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路径,为推动加入高标准经贸协定提供实践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