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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重奖扶持旅游发展 评上5A级景区奖60万
编辑:客家新闻网 | 发布时间:2015-0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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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记者从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获悉,日前,赣州市出台并印发了《赣州市支持旅游发展奖励办法》,以此扶持全市旅游业在旅游品牌创建、旅游市场开拓、旅游标准化建设、旅游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其中,新评定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点)一次性给予60万元奖励。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的16条具体的奖励措施颇具吸引力。其中,对新评定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点)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5A级60万元,4A级30万元,3A级10万元;对新评定的生态旅游示范区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国家级40万元,省级20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乡村旅游点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5A级20万元,4A级10万元,3A级5万元。
《办法》对拓展赣州旅游客源市场的旅行社也做了相关奖励规定。具体为,对年度内累计组织外地来赣州团队游客2000人以上的地接、组团旅行社,每人次奖励5元;组织游客600人以上的旅游专列来赣州,每趟专列奖励该旅行社3万元;组织游客100人以上的包机来赣州,每趟包机奖励该旅行社2万元;从市外一次性组织30台以上自驾车来赣州旅游,且自驾人数不少于100人,奖励该组团旅行社1万元等。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的16条具体的奖励措施颇具吸引力。其中,对新评定的国家A级旅游景区(点)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5A级60万元,4A级30万元,3A级10万元;对新评定的生态旅游示范区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国家级40万元,省级20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级乡村旅游点一次性给予奖励,具体标准为5A级20万元,4A级10万元,3A级5万元。
《办法》对拓展赣州旅游客源市场的旅行社也做了相关奖励规定。具体为,对年度内累计组织外地来赣州团队游客2000人以上的地接、组团旅行社,每人次奖励5元;组织游客600人以上的旅游专列来赣州,每趟专列奖励该旅行社3万元;组织游客100人以上的包机来赣州,每趟包机奖励该旅行社2万元;从市外一次性组织30台以上自驾车来赣州旅游,且自驾人数不少于100人,奖励该组团旅行社1万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