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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出台《意见》 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打开通道

编辑:本网 | 发布时间:2014-12-04 | 访问人数:648

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把以人为本作为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核心内容,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吸引农业转移人口有序迁入城镇、平等享有各类保障、能够充分就业或有稳定收入来源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努力使城镇化的过程成为体现以人为本的过程。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显著提高,逐步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差距;“一区两群三廊”的城镇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集约高效的城镇体系;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基本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城镇化地域特色更加突出,特色鲜明、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城镇初步形成;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形成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

  《意见》提出,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从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解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问题、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改善城镇基本卫生医疗条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等五个方面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我市将积极放开赣州市中心城区落户限制,全面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限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打破户籍限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将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支持其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意见》提出,以改革创新为统领,从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推进行政区划和管理创新、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创新城市治理方式等七个方面创新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我市将探索建立跨区域的规划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和指导跨区域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规划的衔接,建立“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协调机制,开展县(市)“多规合一”规划编制试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创新社会资本投融资机制。

  此外,我市将从优化城镇化发展格局,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发展壮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强化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等方面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从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公共服务配套,推动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增强城镇发展综合承载能力;从加强历史文化传承和保护,彰显城镇规划地域特色,提升城镇建设品质等方面突出城镇化地域特色;从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升级,优化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转载自-中国赣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