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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编辑:赣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01-16 | 访问人数:37486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 年 12 月 25 日

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的若干措施

为破解“物流成本高 ”问题,进一步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出以下措施。

一、突破基础设施瓶颈

1.推进赣州港五云港区建设。协调赣江沿线各地市共同推进航道疏浚提级工程,改善赣江全线三级通航条件;加快疏港公路建设,完成 G105 部分路段拓宽改造;配套开展港区物流园规划与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 资源局、市公路发展中心、赣南航道事务中心,赣县区、章贡区人民政府〕

2.做强赣州国际陆港。整合赣州国际陆港和定南、龙南、瑞金、兴国的铁路场站资源,逐步实现一体化运营;赴周边地市开展宣传推介活动,吸引货源聚集;推进赣州国际陆港、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和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四区 融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赣州海关 、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3.统筹物流园区项目建设。开展园区“补短板 ”行动,建成龙南、宁都、于都、上犹、全南、大余等县综合物流园,到 2025 年实现一类县建成 3 个以上、二类县建成 2 个以上、三类 县建成 1 个以上物流园区;规划建设服务现代家居、纺织服装、农产品等产业的专业型物流园区,支持赣州经开区物流共享仓“蜂巢计划 ”、南康家具物流共享仓储设施、龙南宏昌智能仓 储等项目建设;推动物流企业“退城进园 ”,入园率提升至 9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管委会〕。

4.补齐冷链物流短板。发挥江西龙泰安冷链产业园和信丰、全南、定南等供销冷链物流园的作用,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冷库项目,建设改造集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功能为一体的冷链集散中心,鼓励物流企业加快冷链物流专业装备应用,完善冷链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联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创新运输组织模式

5.提高公路联通水平。畅通赣州国际陆港与各铁路场站的运输通道;改善产业园区与物流园区间的公路通行条件;在大 广复线、绕城高速等服务区附近规划建设1—2个服务区与物流园区一体化运营项目。〔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路发展中心、赣州交控集团,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6.提升货物集疏运能力。升级赣州东站、赣州南站等铁路场站设施,发挥五云港区和赣江航道作用,谋划铁路专用线进物流园区,推动大宗货物“公转铁 ”“公转水 ”“散改集 ”;吸引国际船公司在赣州设立提还箱点,提升集装箱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南铁 赣州车务段、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7.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加快发展“赣深组合港 ”,提升运营水平,推动开通运营“赣穗、赣厦组合港 ”,探索更多“组合港 ”线路;开展“一单制 ”“一箱制 ”试点;探索多式联运与甩挂运输组合发展,丰富多式联运“ 门到门 ”服务产品。〔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赣州海关、龙南海关、南铁赣州车务段、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

三、加快行业赋能升级

8.完善物流信息服务功能。建设赣州国际陆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赣州“数字大脑 ”共性技术支撑能力,打造货源、运力、企业、金融数据池等特色应用场景;支持平台升级为赣州物流大数据中心,实现物流信息跨部门、跨平台、跨区域互 联互通。〔责任单位: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赣州海关、南铁赣州车务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推进基础设施智慧化升级。支持物流园区应用物流机器人、智能化仓储分拨系统等,打造一批智慧物流示范园区;加强赣州国际陆港、赣江航道等物流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建设与升级;支持物流企业同物流装备制造企业合作,共同研发和推广智能化设备深度应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

10.提高新能源载具占比。加快充电桩网络建设,到2025年全市物流园区、乡镇地区的充电桩覆盖率提升至100%;鼓励物流园区建设新能源货运车辆换电站;支持新能源货运车辆推广应用;积极申报国家级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加快标准化推广应用 。推广应用托盘、周转箱、载器具 等国家物流标准;开展托盘租赁服务、周转箱循环体系建设,鼓励逆向物流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 局 、市商务局 、市交通运输局 、 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

12.提升农村物流服务品质 。推广“客货邮 ”融合,构建布 局合理、功能完善的乡镇“客货邮 ”综合服务站点体系,实现行政村寄递通达率100%;推广无人机物流配送等新模式的应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提升寄递直达能力。争取更多快递企业在我市设立区域 性分拨中心,优化并开发到重点城市的直达线路,减少运输中转环节。〔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物流与产业深度融合

14.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协同预制菜产业体系,提高农产品物流企业服务水平;推动产地仓建设,完善产地预冷、地头加工等物流基础设施功能;发展“赣广深 ”“赣深港 ”等公路 和铁路冷链专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联社、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15.提升制造业供应链服务水平。在工业园区配套建设物流基础设施,补齐生产服务型物流短板,促进线边物流发展;引进第三方专业物流企业,定制化提供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销售全过程的供应链服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促进商贸物流一体化融合发展。推进城郊大仓基地项目建设,提升城区配送保障水平;鼓励企业设置前置仓、海外仓,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赣州海关、龙南海关、赣州国际陆港管委会,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五、壮大物流市场主体

17.加快大型企业招引 。开展物流专项招商,专注引进世界500强、物流 50强及5A级等头部物流企业在我市落户。〔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引导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物流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企业转型,支持其参评国家A级物流企业;支持现有网络货运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保障措施

19.保障物流用地供给。物流用地执行工业用地供地价格政策;推动低效物流用地整治,盘活存量物流用地;优先支持重要物流项目纳入省重点或省大中型项目库,为争取用地用林指标创造有利条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设立物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增4A 和5A级物流企业、冷链车辆购置等方面奖补;对物流信息化建设、新能源货车快充电桩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物流服务中心、物流基础设施智慧化予以支持。(专项资金使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21.强化金融对物流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融资支持;支持赣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强化对符合条件物流企业的融资担保力度;引导保险机构增加物流保险险种;推动金融机构提供稀土、钨等有色贵金属物流相关金融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市融资担保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优化营商环境

22.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协调中石化、中石油等国企为物流企业批量化加油提供折扣优惠;鼓励市属高速公路推出面向物流企业的过路费优惠服务;对承租国有仓储设施的物流企业酌情减免租金。〔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赣州交控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制定并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和停靠措施;交通运输和交警部门创新执法举措,推行首违不罚与轻微不罚制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4.规范物流市场秩序 。持续做好物流行业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整治车辆检测市场收费乱象,切实降低检测费用;加强物流仓储设施安全检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