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流主管部门、物流行业协会、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31300-2014)、《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标准》(SB/T10979-2013)、《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31086-2014)、《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0020-2019)、《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0024-2019)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严格、规范的评估制度和程序,授权赣州市物流协会在全市范围内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全面推动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开展各项企业评估工作。请各县(市、区)物流主管部门、物流协会积极组织当地物流企业申报,各物流企业积极参与上述各项评估工作,共同打造、建立优质的企业平台。现将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我市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相关行业和领域内企业。
二、评估依据
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31300-2014)国家标准以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标准》(SB/T10979-2013)行业标准,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31086-2014)国家标准,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0020-2019)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0024-2019)团体标准。
三、评估流程
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授牌
四、申报方式
所有的企业评估工作均实行网上申报,请企业登陆赣州市物流协会官网http:// www.gzxdwl.com(赣州现代物流网),在协会服务菜单下选择相应的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和发起申请,并按申报系统要求进行申报。
五、申报时间
本批次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
六、联系方式
赣州市物流协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 辉 13517970530
吴玉洁 15970780552
办公电话:0797-8082299
协会邮箱:gzxdwl@126.com
地 址:赣州市章贡高新区青峰大道6号红土地物流园综合楼四楼
赣州市物流协会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