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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第三十四批A级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编辑:本网 | 发布时间:2022-02-25 | 访问人数:41251


各县(市、区)物流牵头单位、物流行业协会、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进入“十四五”以来,物流业的发展进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迎来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各级政府对物流的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物流业的集中整合、联盟趋势将加快发展。在此背景下,依据国家标准评估认定的A级物流企业将成为政府招商引资,市场选择物流供应商的重要对象,成为各级政府扶优扶强政策的受益主体。
为进一步推动物流企业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进程,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现将各项物流企业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我市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企业。

二、评估依据
《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13)国家标准。

三、评估流程
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授牌

四、收费标准
(一)1A、2A收取评估公告费5300元(含申报费300元)
(二)3A、4A收取评估公告费9300元(含申报费300元)
(三)5A收取评估公告费15300元(含申报费300元)

五、申报方式
物流企业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欲申报企业请向市评估办索取申报材料(或登录www.gzxdwl.com下载),申请企业请先对照《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国家标准进行自检,按不同类型在线填写《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请表》及其他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

六、申报时间
本次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

七、赣州市物流协会评估办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  辉 13517970530 
幸廖坚 15170077576    
办公电话:0797-8082299   
协会邮箱:gzxdwl@126.com
地    址:赣州市章贡高新区青峰大道6号红土地物流园综合楼四楼






赣州市物流协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