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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安监局机构改革 加挂省煤监局牌子

编辑:本网 | 发布时间:2014-10-27 | 访问人数:648
    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下发《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根据该通知,江西将保留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留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加挂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将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履行的省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原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的指导市、县、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以及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部分行业管理职责一并划入省煤监局。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68名,其中纪检监察编制3名,专项编制1名。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16名,含正处级安全生产监察员4名,副处级1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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