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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都市区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以市辖区、赣县、上犹为主体 覆盖信丰于都崇义大余兴国5县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复函江西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建设赣州都市区,以赣州市辖区、赣县、上犹县为主体,覆盖信丰县、于都县、崇义县、大余县和兴国县,建成我国东南部地区的新兴开放高地和重要增长极、赣江源头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赣州将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
《规划》提出,发挥赣州对外开放和内陆口岸优势,将赣州(含赣县、上犹县)建成江西省省域副中心城市,建成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我国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规划》提到,赣州要注重区域性金融贸易、现代物流、科技研发、区域旅游服务、文化创意、稀土及有色金属产业研发与生产等职能发展,区域性服务职能由赣州市辖区、赣县和上犹县共同承担。要促进市辖区与赣县、上犹的一体化发展,建设沿江两岸拓展的带型组团城市;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产业升级与承接转移产业示范基地、中央休闲旅游服务区、科教创新区;推动大通关与区域性进出口贸易集散、保税物流、出口加工等功能的整合。
瑞金龙南将建成地区副中心城市
《规划》同时提出要建设地区中心。地区中心是省内地区性的产业基地、商贸服务中心和文化科教服务中心,也是地市行政范围内的行政服务中心、生产与生活服务中心,是推进全省城镇化相对均衡发展的重要节点,包括地区性中心城市和地区副中心城市两类。
《规划》提出,瑞金、龙南要建设为带动赣东南、赣闽交界地区、赣粤交界地区的地区副中心城市。瑞金要建设为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和全国著名红色旅游目的地,建设革命老区经济振兴试验区,加强与福建省相邻地区的经济和交通联系,辐射带动周边县市发展;龙南联合周边县市,建设为国家重要的加工贸易承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