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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途中顾客货物受损 双方因索赔金额产生纠纷

编辑:本网 | 发布时间:2014-11-16 | 访问人数:1738

本报记者 叶文婕

市民周女士委托物流公司,将两张沙发从苏州运往江西上饶,没想到运输途中产生损坏,向物流公司要求索赔时,双方却因索赔金额产生纠纷。昨天,周女士打进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反映,自己要求赔付双倍运费,物流公司对此却不同意。

顾客要求赔双倍运费

9月17日,周女士受某家具公司委托,要将一大一小两张沙发运往江西上饶的客户家中。因家住白洋湾,周女士找到家附近的一家物流公司代运,运费为450元,周女士随即与该物流公司签订送货合同。

几天后,货物如期送至上饶的客户家中。没想到在物流人员卸货时,货物从车上滑落,致小沙发木质扶手和底架磨损和断裂,客户因此未签收,货物被送回苏州。“这套沙发售价1.2万元,客户告诉我,维修费用就要1000多元”,周女士与物流公司联系,要求赔付相应损失。因签订合同时,周女士没为这批货物买保险,按合同约定,此情况下最高赔付金额为运费的两倍,因此物流公司只愿赔付一两百元。

商家认为索赔金额过高

记者随后与该物流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该负责人承认货物受损确实是送货人员操作不当引起的,但认为周女士要求的900元赔偿金额过高。

该负责人说,因确实是在运送途中损坏,商家同意赔付,但周女士起先要求赔偿1200元,后来又几次更改,最后要求赔付400元。考虑到同时运送两件货物,发生损坏的只是其中一件,计算下来,涉及该件货物的运费为100多元,商家同意支付周女士单件货物两倍运费,即300元。

该负责人解释,虽然合同中规定最高可赔付双倍运费,但也需要根据损坏程度酌情考虑。一般来说,承运贵重物品时,都要求顾客按照货物价值的千分之二金额购买保险,因顾女士当时未购买保险,也未说明货物价值,因而无法判断损失金额。考虑到货物确实损坏,但损坏看起来并不严重,才决定赔付单件货的双倍运费。

律师:赔多少有相关依据

周女士的赔偿金额到底该如何确定?江苏昊强律师事务所的赵强律师说,物流公司未成功完成运送,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合同中赔付双倍运费的约定,其实就是对于支付违约金的规定条款。赵律师解释,具体赔付金额,应该按照货物损失程度决定,如果货物损失低于双倍运费,则按实际损失支付;而若货物损失超过双倍运费,也可主张要求物流公司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额。

而本事件中,由于损失的金额难以直接判断,双方又不能达成共识,赵律师建议,应找到相关的鉴定机构,对损失进行专业鉴定后,再决定具体赔付金额。同时提醒市民,在托运贵重物品时,最好购买保险,一旦发生损耗,可向保险公司寻求赔付。

转载自-苏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