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流主管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赣州市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积极推进物流金融服务能力的提升,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担保存货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范围
全市范围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第三方仓储服务功能的工业、商贸及物流企业;
二、组织推荐
由各县(市、区)物流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选定推荐工作,每县(市、区)至少推荐2家,出具初审意见并推荐到赣州市物流协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
三、组织推荐时间
2017年10月15日截止;
四、申报及评估
1、组织申报:赣州市物流协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根据推荐企业名单和相关要求组织评估指标宣贯和申报工作;
2、申报时间:2017年10月16日-12月31日;
3、评估依据:《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31300-2014、《质押监管企业企业评估指标》SB/T10979-2013;
4、组织评估:根据在线申报及初评结果,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估办公室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现场评估。
五、申报联系方式
赣州市物流协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
电话:8082299 ,传真:8082298
陈远福:15970804900,何玉琼:13979732549
E-mail:gzxdwl@126.com
附:赣州市申报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推荐表
赣州市物流办 赣州市物流协会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