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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市将开工建设两万余套保障房
编辑:中国赣州网 | 发布时间:2015-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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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记者获悉,今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开工建设22617套(户)保障房,计划建成8168套(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664套,各类棚户区改造2504户。
据了解,我市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目标任务为22617套(户)。其中: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1851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0126户(含2014年省新增任务1430户);林业棚户区改造620户;垦区棚户区改造20户。今年,我市将积极引导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采取“以购代建”或“以租代建”的方式筹集,即由各县(市、区)政府在社会上购买或长期租赁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同等享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支持。
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已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4.89万套,已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8.25万套,解决了27.47万人住房困难,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廉租房对象18平方米以下),以及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住房保障,基本实现了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
今年全市将开工建设
22617套保障房 计划建成8168套
3月4日,记者从当日召开的201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开工22617套(户),计划基本建成8168套(户)。今年,我市将积极引导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采取“以购代建”或“以租代建”的方式筹集,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据介绍,我市今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目标任务为22617套(户)。其中: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1851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0126户(含2014年省新增任务1430户);林业棚户区改造620户;垦区棚户区改造20户。农村危房改造、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任务,按照中央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执行。省政府下达我市基本建成任务为8168套(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664套;各类棚户区改造2504户。
根据时间节点要求,今年8月底前,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须全面达到开工要求。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须力争早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就地建设安置房的今年10月底前须开工。此外,今年8月底前,2014年结转的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和2013年结转的高层建筑续建项目须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
今年,我市将积极引导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采取“以购代建”或“以租代建”的方式筹集。即由各县(市、区)政府在社会上购买或长期租赁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同等享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争取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30%。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奖励货币补偿,搭建服务平台,相关部门组织房源,引导被征收人通过市场自主购买满意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4.89万套,已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8.25万套,解决了27.47万人住房困难,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廉租房对象18平方米以下),以及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住房保障,基本实现了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
据了解,我市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目标任务为22617套(户)。其中: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1851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0126户(含2014年省新增任务1430户);林业棚户区改造620户;垦区棚户区改造20户。今年,我市将积极引导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采取“以购代建”或“以租代建”的方式筹集,即由各县(市、区)政府在社会上购买或长期租赁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同等享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支持。
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已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4.89万套,已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8.25万套,解决了27.47万人住房困难,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廉租房对象18平方米以下),以及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住房保障,基本实现了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
今年全市将开工建设
22617套保障房 计划建成8168套
3月4日,记者从当日召开的201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开工22617套(户),计划基本建成8168套(户)。今年,我市将积极引导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采取“以购代建”或“以租代建”的方式筹集,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据介绍,我市今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目标任务为22617套(户)。其中: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1851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0126户(含2014年省新增任务1430户);林业棚户区改造620户;垦区棚户区改造20户。农村危房改造、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任务,按照中央下达补助资金计划执行。省政府下达我市基本建成任务为8168套(户),其中公共租赁住房5664套;各类棚户区改造2504户。
根据时间节点要求,今年8月底前,2015年度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须全面达到开工要求。具备条件的县(市、区)须力争早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就地建设安置房的今年10月底前须开工。此外,今年8月底前,2014年结转的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和2013年结转的高层建筑续建项目须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
今年,我市将积极引导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采取“以购代建”或“以租代建”的方式筹集。即由各县(市、区)政府在社会上购买或长期租赁中小套型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同等享受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支持。同时,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争取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30%。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和奖励货币补偿,搭建服务平台,相关部门组织房源,引导被征收人通过市场自主购买满意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全市已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4.89万套,已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8.25万套,解决了27.47万人住房困难,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廉租房对象18平方米以下),以及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住房保障,基本实现了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