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通知公告 > 文章详细

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企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编辑:本网 | 发布时间:2024-08-23 | 访问人数:31747

各县(市、区)物流牵头部门、物流行业协会、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31300-2014)、《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标准》(SB/T10979-2013)、《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31086-2014)、《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0020-2019)、《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0024-2019)、《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等级划分与评估指标》(T/CFLP 0014—2018)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按照严格、规范的评估制度和程序,授权赣州市物流协会在全市范围内的物流各相关行业和领域,全面推动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开展各项企业评估工作。请各县(市、区)物流主管部门、物流协会积极组织当地物流相关企业申报,各企业积极参与上述各项评估工作,共同打造、建立优质的企业平台。现将企业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在我市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物流及相关行业和领域内企业。

二、评估依据

A级物流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 19680-2013)国家标准,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担保存货第三方管理规范》(GB/T31300-2014)国家标准以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标准》(SB/T10979-2013)行业标准,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的依据是《物流企业冷链服务要求与能力评估指标》(GB/T31086-2014)国家标准,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的依据是《供应链服务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T/CFLP0020-2019)团体标准,网络货运平台A级企业评估的依据是《网络货运平台服务能力评估指标》(T/CFLP0024-2019)团体标准,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评估的依据是《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等级划分与评估指标》(T/CFLP 0014—2018)团体标准。

三、评估流程

自检→申报→审核→现场评估→审定→公示→通告→授牌

(一)自检

拟申请企业对照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申报相应评估的类型和等级。

(二)网上申报

凡在赣州市内注册的物流相关企业,登陆赣州市物流协会官网http://www.gzxdwl.com(赣州现代物流网),在协会服务菜单下选择相应的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和发起申请,并按申报系统要求进行申报,评估机构选择:赣州市评估办

(三)审核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赣州市评估办初审,初审通过的,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申请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赣州市评估办进行初审后报中物联评估办备案。

2、担保存货管理及质押监管企业评估、冷链物流企业星级评估、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评估、供应链服务企业评估、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评估(以下简称为五项标准评估)。企业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赣州市评估办初审,赣州市评估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报中物联评估办进行再审。

(四)现场评估

1、A级物流企业评估。申请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赣州市评估办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2、五项标准评估。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按异地评估原则组成现场评估组进行现场评估。

(五)审定

1、A级物流企业评估。3A级以上(含3A)的物流企业,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审定;2A级以下(含2A)的物流企业,由赣州市评估办提交赣州市物流协会评估委员会审定,报中物联评估委员会备案。

2、五项标准评估。所有完成现场评估的申报资料,最后均由中物联评估办提交中物联评估委员会进行审定。

(六)公示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七)通告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发文公布名单,并在相关媒体通告,接受社会监督。

(八)授牌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统一向获评企业颁发评估等级牌匾及证书。

四、申报方式

所有的企业评估工作均实行网上申报,请企业登陆赣州市物流协会官网http://www.gzxdwl.com(赣州现代物流网),在协会服务菜单下选择相应的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注册和发起申请。

A级物流企业注册并上传附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三份《物流企业综合评估申请表》,并在指定的位置签字和加盖公章,报送赣州市评估办。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时,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完整数字作为用户名,密码自设。网上申报选择评估机构:赣州市评估办

五项标准企业按照要求注册和发起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时,请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完整数字作为用户名,密码自设。

网上申报选择评估机构:赣州市评估办

五、申报时间

本批次评估工作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六、联系方式

赣州市物流协会物流企业综合评估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辉 13517970530  吴玉洁 15970780552

办公电话:0797-8082299 协会邮箱:gzxdwl@126.com

地 址:赣州市章贡高新区青峰大道6号德征物流园综合楼四楼


赣州市物流协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