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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中心城区货车限制通行区域扩大 9月1日起执行

编辑:赣州发布 | 发布时间:2018-08-22 | 访问人数:6076

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对中心城区部分载货汽车实行限制性管理的通告,大家一起来看吧


 

通告解读


1、限行目的:


为进一步减少重型柴油车、中型以上货车等重污染车辆对中心城区的尾气污染。


2、限行时间:


自2018年9月1日起,每日7时至22时。


3、限行对象:


中型(含)以上载货汽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轮式自行机械,以及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除外)。


4、河套老城区的限行范围:


 

2.东河大桥、西河大桥、杨梅渡大桥、飞龙岛大桥、南河大桥、全球通大桥、章江大桥、武龙大桥、八境路、天竺山路。


5、章江新区的限行范围:


2.沙石大桥、新世纪大桥、武陵大桥。


 

6、新增限行范围:


1、京九路八一四大道路口至京九路双江大道路口;


 

2、双江大道、京九路、五洲大道围合梯形区域。


 

钨都大道、章江南大道、金秋路、客家大道围合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