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国家政策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家政策 > 文章详细

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实现电子证照跨区域互信互认

编辑:交通运输部 | 发布时间:2024-04-11 | 访问人数:57134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和共享共用,深化道路运输行业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推动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制定《2024年全面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使用服务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拓展经营许可证有关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实现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等“跨省通办”业务全覆盖。在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生成电子证照超1500万张。依托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等提供“亮证亮码”、扫码核验等服务,实现电子证照跨区域互信互认。


政策全文


2024年全面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使用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互信互认和共享共用,深化道路运输行业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推动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拓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关业务网上办理服务范围,在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证照,优化丰富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场景,加强对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申领使用中的引导帮助,为广大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带来切实便利。


二、目标任务

拓展经营许可证有关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实现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等“跨省通办”业务全覆盖。在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中,全面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生成电子证照超1500万张。依托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等提供“亮证亮码”、扫码核验等服务,实现电子证照跨区域互信互认。


三、具体任务与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全面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服务、实现“跨省通办”业务全覆盖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地方实际,形成本省份实施方案。

(二)优化系统功能。部将持续优化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小程序用户体验,丰富“亮证亮码”、扫码核验等服务内容;依托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便民政务系统)提供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有关业务网上办理服务,实现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等“跨省通办”业务全覆盖;强化与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协同,拓展电子证照激活/申领服务,“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提供电子证照亮证亮码、扫码核验服务。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做好部省联调、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注销等功能上线,及时归集电子证照文件。

(三)拓展应用场景。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行业管理中积极推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在车辆年审、驾驶员诚信考核、继续教育等业务办理办结后及时更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要持续拓展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服务范围和深度,挖掘应用场景,结合客运进出站、货运物流服务、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核验等,推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亮证亮码”、扫码核验等服务应用,将电子证照广泛应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车辆维修保养、交通信用评价等行业管理与服务中。同时,要在综合执法中积极推进电子证照扫码核验、证照数据回传等应用,进一步推动电子证照跨区域互信互认。

(四)扩大宣传推广。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持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加强电子证照应用宣传推广,做好基层工作人员和12328话务员等政策引导、业务办理等培训,及时解答道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有关电子证照咨询,提供窗口“帮办”“代办”服务,不断提高电子证照申领和业务办理便捷度,全面提升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制证率。部将结合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小程序和“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服务情况适时开展宣传推广。

2024年3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全面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使用服务实施方案报部。部将完成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小程序优化和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小程序功能拓展应用,并持续优化完善。

2024年7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完成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注销、电子证照激活/申领等事项的省级系统功能改造、部省联调、业务协同等工作。

2024年11月底前,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总结全面提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办理使用服务的积极做法和工作成效并报部,部将适时宣传报道。

部将按季度开展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质量评价,按年度开展电子证照运行服务评价工作。根据各省份工作进展和评价情况,部将视情开展视频调度,指导扩大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优化便民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