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热点新闻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热点新闻 > 文章详细

我省11个设区市将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

编辑:本网 | 发布时间:2014-12-31 | 访问人数:1063
    12月2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2015年1月1日起,全省11个设区市的60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将全面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时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
    据了解,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文件精神,地级以上城市分三期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我省的南昌市、九江市已于2013年、2014年先后实施了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时向社会发布监测数据。

    我省其他9个设区市按照环保部相关通知要求,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并开始试运行,辖区内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保厅联网,子站实时数据及审核发布数据同步上传省环保厅监控平台,全面进入试运行阶段,比国家要求的11月提前一个月完成,2015年1月1日起将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保护厅网站正式向社会发布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数据。

转载自-中国赣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