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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出台政策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

编辑:赣南日报 | 发布时间:2024-07-25 | 访问人数:29720

为大力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7510”行动计划,加快构建具有赣州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今年6月底,赣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若干政策措施》。7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市工信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近期出台的《关于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并回答社会关心的问题。

《若干政策》共分5部分20条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作用,包括强化财政支持力度、发挥基金引导作用等2条政策措施。市县两级财政每年继续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推动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持续做大市级现代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围绕现代家居、有色金属和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纺织服装、绿色食品和生物医药等7条重点产业链,分步设立子基金。

二是培育先进产业集群,包括大力培育“链主”企业、提升产业集群竞争力、梯次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等3条政策措施。分行业遴选一批细分领域“链主”企业,在技术改造、创新升级、金融服务、用地、用能和人才等方面予以支持。市本级财政每年专项支持重点产业链建设。7条产业链牵头单位负责制定实施产业专项扶持政策。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三是培育优质企业,包括6条政策措施,分别为鼓励企业营收上台阶、开展企业赛马比拼、奖励优质企业、支持企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四是支持企业技改升级,包括6条政策措施,分别为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小企业设备更新换代、支持企业绿色发展、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实施数字化转型诊断。

五是支持县域工业发展。包括3条政策措施,分别为:支持共建飞地产业园。鼓励各县(市、区)与发达地区共建飞地产业园,市本级财政予以一定资金配套;每年对各县(市、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分类考核,对获评的县(市、区),授予“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称号,并给予150万元资金奖励;对荣获工业发展年度考评前三名的县(市、区) ,由市政府在市级统筹用地计划指标中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