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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有稳定工作可缴存公积金

编辑:新华社 | 发布时间:2015-06-12 | 访问人数:200
    6月11日从江西省人社厅了解到,为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江西将把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覆盖到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
    江西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多方面,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将把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覆盖到在城市中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农民工及其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的缴存比例,先行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接续制度。
    此外,在城镇从事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业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的农民工还可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为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江西省将逐步推广招用农民工备案和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调整农民工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农民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同工同酬,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到2020年,江西将实现63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